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节 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条 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节 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创新和完善医防协同机制,推动医院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同合作,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统筹配置传染病救治资源;具备条件的,可以设置传染病医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