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
第三章 传承和弘扬

第三十条

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 第三章 传承和弘扬 第三十条 各类红色文化遗存应当逐步实现向社会公众开放。
具备条件的国有红色文化遗存应当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鼓励非国有红色文化遗存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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