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9-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