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第三章 社会保障与服务 第四十二条 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第三章 社会保障与服务 第四十二条 鼓励和引导养老机构自愿投保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承保责任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补贴保险费等方式给予支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9-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