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药品使用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安全有效、科学合理、经济便民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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