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八条 山东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八条 通信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共建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执行国家通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要求。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