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
第六章 生态保护

第三十九条

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 第六章 生态保护 第三十九条 西海岸新区应当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和建设特色小镇,发展农业生态旅游,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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