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 第五章 军民融合 第三十四条 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 第五章 军民融合 第三十四条 西海岸新区应当高标准建设军地基础设施,完善军地交通运输网络,根据驻区部队医疗、物资、交通、营房等方面的需求,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方式,提升军队社会化服务保障水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