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八条

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八条 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应当推进干部人才管理改革,推行全员聘用、绩效考核、按岗定薪等用人机制。
省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计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教育、综合执法等领域的年度用编进人计划给予重点保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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