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三条 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三条 西海岸新区可以根据发展需要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招商引资和产业扶持政策,并在财政资金、政府性基金、土地供应和海域使用等方面,对企业或者项目予以支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