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山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全社会应当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法治观念,养成良好品行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侵害,增强违法犯罪自我预防能力。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9-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