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 第二章 保护和管理 第十九条 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 第二章 保护和管理 第十九条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保护管理,开展自然资源调查和自然环境监测活动,评价和分析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保护状况,提出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