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三章 倡导和鼓励的文明行为
第二十一条
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三章 倡导和鼓励的文明行为 第二十一条 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一)节约粮食,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就餐时适量点餐,提倡分餐,使用公筷、公勺;
(二)低碳生活,节约水、电、气、暖等资源,减少使用一次性消费用品,优先使用可循环利用的产品,拒绝过度包装;
(三)绿色低碳出行,优先选择步行、骑行等出行方式,提倡乘坐、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四)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
(五)讲究卫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科学预防疾病;
(六)其他倡导的文明行为。
(一)节约粮食,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就餐时适量点餐,提倡分餐,使用公筷、公勺;
(二)低碳生活,节约水、电、气、暖等资源,减少使用一次性消费用品,优先使用可循环利用的产品,拒绝过度包装;
(三)绿色低碳出行,优先选择步行、骑行等出行方式,提倡乘坐、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四)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
(五)讲究卫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科学预防疾病;
(六)其他倡导的文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