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
第二章 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第十四条

广东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 第二章 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第十四条 知识城优化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体系,采取资金资助、政策引导等措施,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培育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市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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