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二十二条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二十二条 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