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
第八条
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 第八条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因为健康情况不能工作或者缺位的时候,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副主任中推选一人代理主任的职务。
省、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从组成人员中推选一人代理秘书长的职务。
本条规定的职务代理,直到主任、秘书长恢复工作或者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主任、秘书长为止。
省、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从组成人员中推选一人代理秘书长的职务。
本条规定的职务代理,直到主任、秘书长恢复工作或者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主任、秘书长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