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

第二十三条

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 第二十三条 有关行业组织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开展地理标志运用、保护的宣传、引导和培训,提供信息互通、技术共享、品牌共建服务,引导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经营者规范生产经营。
鼓励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地理标志市场化服务,开展地理标志品牌运营、供需对接、市场拓展等专业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地理标志产品产地建设专业化检验检测机构。鼓励第三方检测机构为地理标志运用和保护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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