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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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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失业保险基金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实行省级统筹。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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