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
第二章 认定管理

第十一条

广东省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 第二章 认定管理 第十一条 专家评审委员会应当自申请名单以及相关申请材料公示截止之日起三个月内,采取投票、评分、现场考核等方式进行评审,出具评审结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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