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
第五章 社会监督

第六十三条

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 第五章 社会监督 第六十三条 行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市场监管活动,规范会员行为,引导会员合法生产经营。
行业组织应当依据章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依法收集、记录和整理会员的信用信息,开展会员信用评价并公开结果,增强会员的诚信意识。
监管部门应当与行业组织建立交流咨询机制,协调处理与市场监管有关的问题。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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