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平安建设条例
第六章 社会参与

第四十四条

广东省平安建设条例 第六章 社会参与 第四十四条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应当开展平安建设公益宣传,对平安建设工作进行舆论监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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