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三十三条 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三十三条 体育、文化等重大活动的主办方,应当遵守官方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使用行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