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第五章 服务与保障

第四十五条

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第五章 服务与保障 第四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机制,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的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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