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第四章 科普资源与基础设施 第三十三条 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第四章 科普资源与基础设施 第三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省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加强科普信息公共平台建设,整合各类科普资源,强化科普信息精准推送服务,利用多种形式常态化发布科普信息,为社会提供权威、专业、实时的科学知识和科普资源。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