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第四章 科普资源与基础设施 第三十九条 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第四章 科普资源与基础设施 第三十九条 鼓励和支持机场、车站、码头、公园、景区、宾馆、银行、商场等公共场所,以及飞机、列车、客车、客轮等公共交通工具,设立向公众开放的科普设施或者提供科普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