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四条 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科学技术协会应当牵头组织全国科普日活动周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活动周方案,确定主要的科普活动计划。相关单位或者组织应当根据活动主题及各自优势开展各类科普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