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第三章 储备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

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第三章 储备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社会发展和粮食安全保障的需要,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政府直属储备粮库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维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