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四章 预防与控制

第三十一条

广东省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四章 预防与控制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药品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推广使用安全套等预防艾滋病传播的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全套正确使用知识宣传,对提供住宿、休闲娱乐等服务的经营管理者、服务人员以及顾客进行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
提供住宿服务以及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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