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四章 预防与控制

第三十九条

广东省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四章 预防与控制 第三十九条 从事美容、美甲、纹身、保健养生等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开展侵入性、创伤性操作时,应当对使用过的操作器具以及可能被污染的物品严格进行消毒处理。鼓励从事侵入性、创伤性操作服务的人员定期进行艾滋病检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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