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三章 监测与检测 第二十二条 广东省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三章 监测与检测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艾滋病防治工作实际,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内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