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幼儿园条例
第六章 幼儿园的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五条
广州市幼儿园条例 第六章 幼儿园的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五条 幼儿园的设施设备、装修装饰材料、用品用具和玩具教具材料等,应当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幼儿人身安全与身心健康的建筑、设施及环境中开展保育教育活动。
幼儿园装修装饰后,应当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空气质量等环境保护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测报告应当在园区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
幼儿园装修装饰后,应当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空气质量等环境保护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测报告应当在园区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