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未达到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的老旧房屋抗震加固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国家鼓励建设工程所有权人结合电梯加装、节能改造等开展抗震加固,提升老旧房屋抗震性能。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1-07-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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