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二章 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

第十一条

开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二章 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 第十一条 城市饮用水水源应当划定保护区。
城市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城市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在地下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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