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第二章 防治措施 第二十六条 开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第二章 防治措施 第二十六条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安装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数据实时传输、真实有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