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 第四章 城乡管理 第三十二条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 第四章 城乡管理 第三十二条 在城乡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应当按照有关规划,同时埋设依附于城镇道路的通信、有线电视、供水、排水、供电、燃气、消防等地下管线或预留管道。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05-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