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 第二章 城乡规划 第九条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 第二章 城乡规划 第九条 县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自治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备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05-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