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第九条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第九条 持勘查许可证在自治县行政区域内勘查矿产资源的,应当向自治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12-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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