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三章 政务服务 第三十条 德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三章 政务服务 第三十条 市人民政府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全市各类政务服务热线,对市场主体有关营商环境的咨询和投诉举报实现“一号响应”、“一线连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0-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