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章 用地保护 第二十一条 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章 用地保护 第二十一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申请对现有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进行地界勘验测绘、土地登记、核发证书。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8-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