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四章 建设 第二十六条 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四章 建设 第二十六条 政府投资举办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资金,应当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或者挪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8-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