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第二章 无障碍设施建设

第十七条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第二章 无障碍设施建设 第十七条 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当对无障碍设施进行保护,有损毁或者故障及时进行维修,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2-06-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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