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 第五章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 第五十一条 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 第五章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 第五十一条 城市供水、排水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供水、排水设施设备应当定期疏浚维护,保持完好、运行正常,满足居民和单位用水需求和防洪排涝需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8-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