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建筑物外立面安装空调室外机应当符合市容市貌管理要求。建筑物设计有空调室外机安装专用位置的,应当在指定位置安装;没有设计专用位置的,应当在适当的位置安装空调室外机。空调冷凝水应当纳管排放,不得滴漏。
违反前款规定,安装空调室外机和排放空调冷凝水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前款规定,安装空调室外机和排放空调冷凝水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