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加强对江河、湖泊、水库以及水渠、水塘等水域的综合治水工作,实行河长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6-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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