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扣押与拍卖船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扣押与拍卖船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船舶拍卖未能成交,需要再次拍卖的,适用拍卖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的规定。 司法解释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