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条例
第三章 产业促进和保障
第二十条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条例 第三章 产业促进和保障 第二十条 大江东集聚区应当完善和创新投融资体制和政策,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投资效益。
大江东集聚区应当执行国家、省、市激励自主创新的有关政策措施,建立以政府科技投入为引导,企业、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市场化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
大江东集聚区应当执行国家、省、市激励自主创新的有关政策措施,建立以政府科技投入为引导,企业、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市场化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