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第六章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履行、变更、解除与争议处理

第三十六条

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第六章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履行、变更、解除与争议处理 第三十六条 依法签订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具有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4-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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