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第三章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代表 第二十一条 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第三章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代表 第二十一条 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应当保守在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4-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