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全民健身条例
第二章 健身活动的组织

第九条

杭州市全民健身条例 第二章 健身活动的组织 第九条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本地区实施方案,推广科学的健身方法,实施体育锻炼标准,指导、督促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12-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杭州市全民健身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