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全民健身条例 第四章 健身活动的服务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 杭州市全民健身条例 第四章 健身活动的服务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公共体育设施的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专门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公共体育设施的安全及卫生,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管理人员应当具备设施使用、维护及管理的相关知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12-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